天空中,特警队员从直升机上神兵天降;地面上,排爆机器人将“爆炸物”移动到安全地带引爆……17日下午,湖北省武…[全文]
为深入贯彻落实有关会议精神,迅速掀起练兵比武热潮,1月16日,江西省萍乡市消防支队在培训基地举行2018年开训动…[全文]
忆志科技®自行研发的4G执法记录仪和4G混合车载录像机物联网界面软件成功获得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全文]
湖北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切实做好处置森林火灾的各项工作,确保全省在处置森林火灾时反应迅速、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湖北省森林防火条例》和《湖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城市市区以外的森林火灾的预防扑救和应急处置。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在处置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时,要把保护人民群众和扑救人员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地避免人员伤亡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
(2)统一指挥、分级负责。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由行政首长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